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修仙弃徒,回乡种田唱歌 > 1196.死得其所,都不白死
    “咱俩在家包饺子,我拌馅用的水打馅,就是先泡好葱姜花椒水,往肉馅里一边加水一边搅拌,顺着一个方向拌,给肉馅上劲,这是为了让肉馅不会散,等馅看不见水就算完成了。”


    向伯明觉得自己的讲解特别简单明了。


    自家女朋友,一个厨艺小白也能听懂。


    更棒的是展现了自己的付出,润物细无声那种。


    能打99分,少一分怕自己骄傲。


    可是,他这边刚讲解完。


    就听着隔壁,另一位老人在说:“周小弟,你尝出来这水打馅在做的时候,加什么了么?”


    加什么?


    向伯明竖着耳朵挠挠头,水打馅不就是水打馅么?


    还需要加什么?


    这馄饨馅里加东西了???


    带着疑惑。


    两口子同一个动作,偷偷往隔壁桌偷瞄。


    就见那个年轻的笑着摇头,“侯老您太高看我了,我一点都没尝出来加了什么。还请您指点。”


    向伯明放心了,原来不止他一个没尝出来加了啥东西。


    而那位被称呼为侯老的却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看向另一位,被梁玥撞过的老者,“老梁,你尝出来了么?”


    原来这位姓梁啊。


    老梁笑笑,“考我呢是吧,加了骨头汤,还是猪腿骨熬的骨头汤,跟花椒水一起下的。”


    “这是为什么啊?”年轻人问道。


    “为了口感丰富,和增加汁水。”老梁是厚道人,直接回答了。


    但又反问了一句,“为什么要增加汁水?”


    “为了……汁水啊。”年轻人傻傻的答道。


    老梁摇摇头,看向老侯。


    老侯嘴角翘起,“考我呢是吧,为了一口爆汁。而且我还知道,拌馅加骨头汤的话,还要均匀撒香油,让香油混进馅料形成油膜,把肉汁和汤水锁在里面。”


    老梁竖起拇指,赞道:“厉害啊。”


    好一番互相吹捧外带教学。


    向伯明不禁感慨,好厉害的人,竟然能尝出这么多东西。


    好厉害的极味楼,拌个馅竟然有这么多技巧。


    学到了学到了!


    向伯明再舀起一颗馄饨,放进嘴里细细品味。


    哎,哎,还真尝出了骨头汤的味道,混在肉味里不仔细分辨感觉不出来。


    但是香油却没尝出来。


    香油那么重的味道,怎么会没有呢?


    这两位尝错了?


    其实是向伯明不知道,香油其实有淡香型的。


    而侯、梁两位也不知道的是,极味楼用的淡香油,还要放在低温下使其分层,只用上面那一层味道更淡的油。


    为的就是不混杂食材原味,但又需要香油提香。


    ——


    向伯明一口一个,细细的把馄饨吃完。


    总共只有六个小馄饨,再怎么细嚼慢咽也吃得很快。


    吃完馄饨之后,汤的温度也才刚刚降下,正适合大口喝汤。


    向伯明端起碗喝了一口。


    一股清新的暖意涌入口腔。


    鸡汤包裹住舌头,只感觉到浓郁的鸡鲜。


    是清爽的鲜,是纯净的鲜,层次单一但纯粹。


    不同于馄饨本身面香、肉香、油脂香、葱香,还有鸡汤的鲜香,复杂且层次分明。


    口感又一口爆汁,软嫩Q弹。


    这鸡汤就是纯粹,简单的,这是一种追求极致的美。


    千言万语再次汇成一句话——好喝,特别好喝。


    向伯明一小口,又一小口,竟然舍不得下咽,更舍不得停下。


    馄饨和汤合在一起才是整碗鸡汤馄饨的精髓啊。


    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馄饨。


    向伯明感觉自己不能叫厨师,顶多叫会做饭的。


    唉,真的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好东西啊。


    就像他的客户们。


    他店里外卖网评分4.9,好评两万多的辣椒炒肉,竟然能吃得下去,还有人每天都要点,一天吃两顿,连吃好几个月。


    真应该让他们尝尝这碗鸡汤馄饨。


    梁玥则不像向伯明有那么好的舌头,分不清这馄饨具体好在哪里。


    她一般通过饭量分辨。


    如果是楼下早餐店的馄饨,她吃一碗就饱了。


    但今天这碗馄饨,她觉得能吃八碗。


    梁玥不像向伯明,她没有细细品味。


    她先喝了几口汤,然后舀起馄饨一口一个嚼嚼嚼,嚼嚼嚼。


    最后呼噜呼噜把汤喝光光,连蛋皮紫菜也统统倒进嘴里。


    “哈”长长呼出一口浓烈鲜香。


    豪气的把碗往桌上一放。


    拿起手机,颠颠跑去早餐台,更豪气的扫码点餐。


    又端回来两碗鸡汤馄饨和一碟包子,外加一碟萝卜糕。


    回来的时候向伯明的馄饨刚好喝完。


    这又续上了……


    ——


    有了第一碗打底。


    喝第二碗馄饨的时候,向伯明又有闲心偷听了。


    隔壁一桌吃得很慢,他们在边吃边聊,一碗馄饨现在还没吃完呢。


    或者说还没分析完呢。


    向伯明竖着耳朵,听着梁老在跟那个年轻人讲,这馄饨皮为什么要这么薄。


    是为了快速的吸收汤里的鲜味,每一口馄饨咬下去,都要带着汤里的鲜味。


    也唯有这么薄,才不会馄饨是馄饨,鸡汤是鸡汤,薄皮将两者融合。


    向伯明恍然大悟,怪不得吃馄饨的时候,会尝到鸡汤的鲜香。


    还有侯老专门讲的这为什么是要清汤,除了向伯明自己领悟到的,追求极致的美之外。


    清汤上漂浮着细微的金色油珠,在美食界有个专有名字,叫“水映金辉”。


    这样的汤好看。


    美食所追求的,是色香味俱全,好看也很重要。


    所以说,这碗馄饨其实是鸡汤为主,馄饨为辅。


    炖汤的那二十只老母鸡,死得其所啊,都不白死!


    ——


    向伯明美滋滋的一口馄饨一口汤。


    一边吃着,一边听着隔壁讲解。


    简直太舒服了。


    跟逛博物馆有个讲解员似的。


    比自己干逛,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“哇!哇!”涨见识多了……


    通过他们的交谈,向伯明也明白了,侯、梁两位应该是很有本事的美食家。


    而那个小年轻,八成是他们的晚辈。


    被带着出来长见识的。


    真是好运气的家伙。


    向伯明一边羡慕着,一边随手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。


    “唔”向伯明瞪大眼睛,好吃诶。


    而在一旁,梁玥也突然抓住向伯明的胳膊死命的摇晃,“好好吃,好好吃啊!”


    她手里拿着半块萝卜糕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