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死刑变无罪?谁叫他做侦探的! > 第157章 最终判案!【四千字大章!】
    “对方律师,我请问。”


    “死者,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。”


    “外出,和野狗夺食,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,在你方眼中”


    徐良身体前倾,眼眸压下,一双锐利的视线死死盯着张浩。


    他的声音在众人耳旁响起。


    “是偷窃?”


    “是可耻的偷盗行为!?”


    “请正面回答我!!!”


    骤然间。


    庭审现场气氛顿时凝重,现场之人开始小心翼翼呼吸,生怕吸气声过大引起他人的注视。


    但相应的,他们脑海中也下意识浮现出徐良的询问


    死者是偷窃


    死者是偷窃!?


    “我”


    张浩面色一变。


    以往他都只顾着给段飞鹏杜泽辩护,只想找到个角度。


    眼下,被徐良如此发问他心情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!


    将死者定为偷窃的小偷!?


    张浩表情严肃,心情紧张,急忙开口说道:


    “我的意思上,在法理上,死者的行为构成偷窃的行为!”


    “他侵占了面包店的所有权!!!”


    从法例来看,面包店垃圾桶内的东西,所有权并未经过转移,依旧属于面包店。


    这时候,他人的触碰,便会导致侵犯所有权。


    但.


    “所以,哪怕只是一块发霉,常人见了绕道而走的面包,馒头甚至它被丢在垃圾桶,死者也不能捡走!?”


    徐良的脸冷下,语气愈发生硬。


    “即便他处于极度饥饿,哪怕要死!?”


    东国有个法例叫紧急避险。


    什么是紧急避险?那便是在紧急时刻,如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,你可以为了躲避危险而做些出格的事。


    比如。


    当你被枪顶着脑袋,让你去偷钱,这时候你进行偷盗一事,在事后并不会被定义为小偷,又或是犯罪团伙。


    又或是快要饿死时。


    这时若是有一保护动物在身侧,你也可以将其杀死吃肉!


    只不过死者.


    “根据监控,以及口供显示。”


    “死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,对方并未达紧急避险的程度!”


    张浩面色一扳,双手攥紧开口道。


    “既不属于紧急避险,在法理上便属于偷窃!”


    还在说偷窃.


    石山揉了揉眉心,他并未遏制两人之间的争辩。


    张浩提出的角度.哪怕是休庭也不行。


    所以,眼下需要争出一个结果!


    否则


    泼天的骂名能把石山淹死!


    想到这。


    石山等人扭头看向原告席。


    而此时。


    徐良也站起身,他眼神中隐隐带有些许怒意,厉声质问。


    “那我请问,法理有没有规定.”


    “一个十岁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!?”


    “法理有没有规定,需要给一个公民赋予最基本的人权!?”


    “有没有规定”


    “乞丐,也是人!?”


    三声质问,顿时令张浩心头一跳,双眼瞪开。


    根据法例来看,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,只要是东国境内的孩子,必须接受义务教育,期间学费由官方所出。


    而死者呢?


    当别的孩子还在上学,还在朗读时,他像一条老鼠一样混迹于城市的下水道。


    没错,就像一只老鼠。


    人人喊打的老鼠!


    对方身上的气味,以及他的行为,会本能的令第一眼见到他的人所厌恶!


    “不,我的意思是”


    张浩绞尽脑汁,此时额头上渗出些许汗液。


    “死者的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,并且,你方所说,与本起案子无关.”


    “无关?如何无关了!?”


    徐良步步紧逼,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。


    “我问你,死者在没经历义务教育的情况下,是否识得上面的字!?”


    张浩心头一惊,正欲开口解释。


    徐良却率先开口。


    “不认识!”


    “本案死者并不认识垃圾桶上,那‘禁止他人触摸’的字迹!”


    “那我再问,在不认识标语的情况下,死者是否存在主观偷窃意念!?”


    在法例上,审判一个人主要要看两部分。


    一,对方犯罪的后果。


    二,对方犯罪时的主观意念!


    而死者很明显。


    他并不知道这标语,所以,他也只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日常的翻垃圾桶,而非盗窃。


    “从主观意念上,死者并不存在盗窃这一事!”


    “对方律师,你方观点是在强词夺理,胡搅蛮缠,没有半分道理可言!”


    徐良生气了,他的声音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色彩。


    可现场没有一个人阻止。


    “甚至,这是所谓‘莫须有’的罪名!”


    “你在往一个死人身上泼脏水!”


    如果张浩所说,死者的行为被坐实.


    那会发生什么?


    全东国将不会有任何一个乞丐和流浪汉!


    有的,只有大片大片的小偷和窃贼!


    他们所翻任何一个垃圾桶,都是带有偷窃意念,是违法,是犯罪,是屡教不改!!!


    张浩满头大汗。


    他咽了咽口水,将额头上的汗水抹干,内心十分焦灼。


    对方明明并未摆出证据,也没说出反驳的具体观点。


    可给他的压迫却一点也不少。


    为什么?


    因为大义!


    没错,张浩看出来了,徐良这是跳出案子,想将他的话抬到一个很高的阶级,用大义来压他!


    想到这。


    张浩内心不断唾骂着,脸上却连忙开口反驳。


    “对方律师,我再次重申一遍。”


    “我方的观点为,被审者之所以死亡,是因被我方委托人误认为窃贼!”


    他开始退而求其次。


    自己的目标从不是攻击他人,而是扭转杜泽段飞鹏的杀人动机。


    只要主观攻击变为意外致死,杜泽极有可能变成死缓.


    虽说坐实死者是小偷更容易达到目标。


    可在大义面前


    他硬碰硬只能变成一地的碎玻璃碴。


    “因此,双方才爆发出矛盾!”


    张浩急忙大声开口道。


    “而并非是我方被审人故意伤害故意攻击,才导致案发亡!”


    “应当改判过失致人死亡!”


    石山没开口,只是高坐在审判席,冷静看着。


    徐良也没管法官。


    他直接开口道:


    “过失致人死亡?”


    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!”


    徐良此时单纯没有用任何法例来辨证。


    他只是单纯在发泄自己情绪罢了,看着张浩,出口便是咄咄逼人!


    “既然你认为被审人是过失杀人。”


    “那么,从今往后,是否其余人在黑夜看到流浪汉翻垃圾桶,也可以将其以过失杀人将其杀害!?”


    “法律是否有给他们赋予平等人权!?”


    平等人权这才是最根本的!


    “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!”张浩道。


    “你有特殊对待吗!?”


    徐良怒道:


    “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起,连口干净的水都喝不上,他没偷没抢,只能以吃腐烂发臭的垃圾维持生计时你没特殊对待!”


    “当他不认识字的时候你也没特殊对待。”


    “甚至,就连他从头到尾都未反抗,直到被当老鼠一样打死时,你也没特殊对待。”


    “反倒是涉及到你方利益时,你却认真对待!!!”


    徐良大声质问,伸手指着对方鼻子。


    “我请问,究竟是特殊对待死者,还是”


    “特殊对待两个刽子手!?”


    “对方律师,我现在对你的职业道德持怀疑姿态!!!”


    此话一出。


    现场顿时精神一震,仿佛三伏天泡了个冰水澡。


    之前他们被张浩的逻辑给搞的晕头转向没反应过来。


    但眼下经过原告这么一说.


    他们这才回过神来。


    对方分明就是强词夺理!


    真若是以他的话来判,可没有半分特殊对待死者的样子


    反倒是,在宽容被审人。


    宽容两个虐杀他人的刽子手!


    原本安静的场下此时也逐渐骚动起来。


    “没错,特殊对待就要有个特殊对待的样子!”


    “故意杀人还得被特殊对待?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!”


    “以后我看谁不顺眼杀了说我觉得他是小偷,难道这也是过失致人死亡?”


    “这是无良律师!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,说这话难道没问过自己的良心吗!?”


    “.”


    众人义愤填膺,语气中火药味逐渐激增。


    是的。


    张浩就是在强词夺理!


    对方没有实证,其所有观点全是主观意念,唯一的作证便是垃圾桶上的标识!


    可问题也来了。


    有谁会认为,大半夜的看到个人翻垃圾桶,觉得他是在偷东西?


    更别说见义勇为阻止对方了!


    客观上完全和观点构不成!!!


    既如此.那便和嘴硬没有半点区别!


    此时。


    所有观看电视的人也皱起眉来,眼神不善的看着张浩。


    “我”


    张浩语塞,他嘴唇蠕动片刻,终究是没话说了。


    随即陷入沉默。


    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观点没有依据。


    之所以还掏出这些话,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想赢。


    哪怕只是让死刑变死缓,对他来说也是极强的胜利!


    但可惜。


    胜负之心一旦绕开案子,那所做的所有事都是违背道德!


    见此。


    徐良深吸一口气,他压下对张浩的怒意,而是站起身,扫视一圈后,沉声开口道:


    “尊敬的审判长,听审席在坐各位公民。”


    “我可以以律所的信誉向各位进行担保,从2004年12月13日,我接下这起案子。”


    “到现在,2005年,3月1日,近四个月的时间,我.”


    “没有半分收入,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.”


    没有收入?


    话音落下的刹那。


    现场稍稍一愣,下一秒,齐齐错愕住。


    这世界虽然律师可以参与原告,可大多数也是要死者家属花费巨量资金的!


    否则,谁愿意既承担责任,又没有半分好处的给你打官司?


    更别提段飞鹏这案了。


    在案件初,可没有任何一人能认为案子能打赢的!


    接案,便是破坏口碑,纯纯将胜率往下拉!


    直到14号检察院宣布案件由律师进行代理,所有人才感到震惊,纷纷猜测死者究竟花了多少钱,又或是吴勇究竟从哪整来的钱聘请徐良。


    而眼下,对方竟亲口说


    无偿!!!


    “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。”


    “因,13号晚。”


    “受害者家属吴勇曾跟我说过一番话。”


    “他们这些人,生来就低人一等,自认不是人,甚至是拟人。”


    “从有意识的那一刻,他们便不会幻想自己的未来,因为拥有未来是一种奢望,或许今天会死,也可能明天会死。”


    “唯一的念头,就是活过今天,再活一天,然后继续苟延残喘。”


    “为了这个目标,他们不会有任何尊严!”


    “吃泔水、和野狗夺食,又或是钻入肮脏的下水道,这些都习以为常。”


    “想活,就得忍,忍不下去便没得活。”


    “我相信,死者在死之前,或许幻想过,他不推被审人那一下,不反抗,忍下去,哪怕被打的头破血流,等到被审人没了乐趣,或许就不用死,他可以继续像条野狗苟延残喘”


    徐良沉声开口。


    随着他的声音缓缓落下,现场众人竟在没法官管理的情况下,渐渐安静下去。


    直到最终法庭只有他的声音在回荡。


    最终.


    “法例赋予他们与公民平等的人格。”


    “即便社会否定他们生存的权利”


    “但我方仍认为.”


    说着,徐良顿了顿。


    他吐出最后几个字。


    “至少,他应当以一个东国公民的身份死去,而行凶者,也将以杀害东国公民被判罚!”


    “如若对方律师依旧固守己见.”


    “我方愿陪将案子进行到底!”


    话毕。


    徐良便将麦克风推到一边。


    他不再开口,只是默默坐在原告席位。


    话毕。


    现场没有一片声音,只是安静着。


    谁都没想到吴勇等人的生存环境竟如此恶劣,与之对比的,又是段飞鹏那养尊处优的环境。


    两者之间的对比,令人感到愈发的沉默。


    被告那边也没说话。


    良久,


    审判席上的审判长石山动了。


    所有人下意识看向他。


    无论怎么说,双方又或是呈现出怎样的证据,最终,定罪的法官。


    若是对方不认可,哪怕徐良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丝毫作用!


    而石山的态度


    他冷着一张脸,看不出半分情绪。


    石山看向被告,“被告方,是否还有话要讲述?”


    张浩张了张嘴唇,最终却也是什么话都没说出来,只是摇摇头,开口道:
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
    闻言,石山点了点头。


    “本案,被告方所递交观点,本案.”


    他顿了顿,随即继续道:


    “不予认可!”


    “二审.”


    “维持一审裁决!!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