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港综教父,从卧底洪兴开始 > 第4章 阿武:加钱,得加钱啊
    “你就是阿武?”李琛看着眼前的刚毅男子,大约三十左右,身材消瘦,浓眉大眼,倒是跟记忆里的有五六分相似。


    阿武抽了一根烟,说道:“是我。听师爷苏说有笔单子,什么事儿?”


    “做事要多少,出个价。”李琛态度倒也干脆。


    “剁手剁脚,一万起步,要命,五千起步。”阿武直接道。


    “合理。”李琛点点头。


    实际上面对雇佣的杀手刀手,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。


    那就是以为剁手剁脚很便宜,要命反而很贵。


    实际上是相反的。


    越简单的越便宜,越复杂的越贵。


    不仅仅是因为难度问题,还要考虑到风险和被人报复的后果……可要是直接把人做掉,那就不一样了。


    几千块就能解决问题。


    这年头的人命也不值钱。


    “看情况办事,到时候我会联系你的,先去有骨气酒楼踩好点,之后我会告诉你目标。”李琛说道。


    “我不在乎你要做谁,反正叫的我来,做不做你都要给钱。”阿武指了指。


    “不过师爷苏是我老朋友,我可以给他面子,给你打个折,事后算账。”
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


    这就是熟人好办事的好处了。


    阿武也是上道的人,非常爽快。


    不愧是作风优良的真男人,到死都在喊那一句“加钱”,也是帅爆了。


    很快,阿武就一边出门一边打电话,显然是在联系人手。


    ……


    中午,李琛把高晋叫了过来。


    “晚点儿陪我去走一趟有骨气酒楼,踩踩点子去。”


    “琛哥,你要做什么?”高晋问道。


    “也没想做什么,就是唐僧去西天取经,路过女儿国也总得射泡尿。”李琛随意说了句。


    高晋听得满头雾水。


    但重点放在‘西天’两个字就够了。


    实际上李琛大可不必这么麻烦,找个机会直接把人干掉就行。


    不过人老奸马老滑。


    兴叔混了几十年都没出过什么事,甚至连伤都没受过几次,这可是个十足十的老狐狸。


    身边时常都会轮流带着几个大底。


    光李琛知道的就有疯猴,瘦狗,还有大声勇这些人。


    鬼知道他会不会留一手。


    但谈判前后动手就不一样了,不管再怎么样都能甩锅给东星。


    洪兴跟东星有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,而是十几二十年。


    当初就有过谈判桌翻脸动手的先例,再来一次不显得很合理?


    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,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了啊。


    聊了两句,李琛就找到了个偏僻的地方练练枪,确定手感和准度后,这才重新回到九龙城。


    这一带因为有个城寨,油水不错,因此也涌入很多社团。


    其中就有东星,洪兴,洪泰,还有恒记这些字号。


    很多像被打散的字花档,粉档,赌档还有黑市销赃档……这里几乎都有。


    九龙城也是贫富差距最大的地方,一边是富人区,一边是难民营。


    难民营最大的帮派是越南帮。


    前几年暴动过几次,大肆的打砸港人的店铺和生意。


    因为他们不满自己在做难民,而是想奴才变主人,不仅要抢港人的就业,还想抢港社的资源。


    最后还是港人港社合力把这些人打散打崩,才勉强平息风波。


    整个过程鬼佬都没有出面。


    因为让越南难民入境是他们做的,美其名曰“人道主义”。


    这操作也一度在国际引起赞誉。


    而赞美之后的事儿,他们自然不会管这么多了,反正也就是个殖民地,死多少本地人关他们什么事儿?


    反正镀金个几年就回去了。


    哪怕真要镇压,那鬼佬也是镇压本地人,而不是难民,不然脸面何存?


    成也鬼佬,败也鬼佬,因此也引出了后世的那句经典名言——这是最好的时代,也是最坏的时代。


    亚洲四小龙,经济腾飞,遍地黄金,但这座城市同样充满了暴力与血腥,罪恶横行,人命如草芥。


    李琛深知这时代的混乱与机会,因此他心中早就有了目标和计划。


    利用多重身份双吃,再捞多点钱,走正行,洗白。


    只要实力足够,别说成世界首富了,遍地开雇佣集团都没问题。


    如果单纯有钱没枪,只能是他人的充电宝。


    天色渐暗,李琛正准备去踩点,刚好遇到一个人背着箱子卖烟。


    “盲辉,来包万宝路。”李琛叫道。


    “琛,琛哥。”盲辉转过头,立马傻笑着走过来。


    “万宝路15块一包。”


    “你他妈疯了,连我都要钱?”李琛扔过去五十块,然后骂骂咧咧的给了他一巴掌。


    “不用找了。”


    “谢谢琛哥!”盲辉嘿嘿笑着挠头。


    “一点儿人情世故都没有,难怪你个扑街会被人从庙街打到九龙城。”李琛叼起根烟又给了他一巴掌。


    盲辉就是贱命的典型。


    只想活着,但古惑仔欺负他,差佬也没把他当人。


    善良或邪恶都不够纯粹,那就注定只能是别人的垫脚石。


    ……


    到了晚上,李琛戴上小猪佩奇面具,来到有骨气周围逛了圈。


    发现周围没有太好的动手环境。


    那就干脆直接动枪。


    没多久,洪兴和东星就驶来好几辆车,十几号人浩浩荡荡的下来,为首的正是兴叔和白头翁。


    兴叔身边的是大声勇和瘦狗,白头翁身边则是司徒浩南跟何勇。


    其中司徒浩南跟何勇的模样,跟剧情里有七八分相似,李琛在胡同口里边看得真切。


    就在这时,电话响起。


    “我人已经到了,你想怎么做?”阿武打来了电话,他就在街头的一辆丰田海狮内,车上还有三个人。


    “知不知道白头翁是谁?”


    “知道,东星二路元帅嘛,不就是刚刚进了有骨气那个?”


    “对。旁边那个老头看见没,等下他要是出来了,直接剁了他。”
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阿武果断答应。


    “不过对方有二三十号人,点子硬,得加钱!”


    “钱不是问题,事成后,我给双倍。”李琛说道。


    阿武也不愧是真男人,几个人对几十号人都是优势在他。


    压根没想着不干,反而扭头就要加钱。


    这种才是黑社会猛男嘛。


    要钱不要命。


    没多久,高晋开车过来,李琛把小猪佩奇面具扔进储物间就上车。


    心念一动就能自取自放,倒是方便。


    “琛哥,我们要做什么?”


    “去有骨气酒楼后门等着。”李琛抽着烟吩咐道。


    他已经想好了,要是阿武直接把人做了,那就万事大吉。


    要是做不掉那就当炮灰,吸引火力,自己再动手把人搞定。


    砸这么多钱雇佣,不就是为了这个,那要他们干什么?


    物尽其用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