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科幻小说 > 末世:我抢了前女友SSS级空间 > 第26章 补1-宿命敌对
    李长歌当时远远看了一眼那些巨大的粮仓——


    一栋一栋,像厂房一样,每个都有几十米高。


    据说,那个粮库的储备粮,够整个杭城人吃十年。


    而且它建在高地上,不仅仅是防水措施极好。


    就连坚固程度都是首屈一指的。


    前世那场颠覆级的地震和海啸,淹毁了大半个杭城,但这个粮库却完好无损。


    李长歌闭上眼睛。


    前世,那个仓库管理员抓住了机会,成了人上人。


    这一世——


    那个粮库,他要了。


    还有两天。


    粮库现在肯定有人守着——国家储备粮,二十四小时监控,有武警站岗。


    但末世一来,秩序崩塌。


    那些守卫,要么变成丧尸,要么跑回家救老婆孩子。


    混乱期就那么几天,谁还顾得上粮库?


    他要做的,就是在那一两天里,用空间能力把粮库搬空。


    距离末世还有31小时。


    晚上十一点多,李长歌躺在别墅柔软的大床上,盯着天花板。


    睡不着。


    闭上眼睛就是前世的画面——尸山血海,惨叫哀嚎,


    他坐起来,深吸一口气。


    意念沉入空间。


    物资堆成山:八大菜系上万份,牛羊猪肉各十万斤,蔬菜水果论吨算,药品堆满一个仓库,淡水两亿立方……


    足够了。


    但他还是睡不着。


    他站起来,走到窗边。


    窗外是杭城的夜景,灯火通明,车流不息。
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,31小时后,这一切都会变成废墟。


    他看了一眼手机。


    夜里十一点半。


    穿上外套,出门。


    五菱发动,驶入夜色。


    二十分钟后,他停在小美改装店门口。


    店门还开着,里面灯火通明。


    李长歌把五菱停在小美改装店门口。


    小美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刷着手机。


    看见他下车,她站起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灰:


    “李哥,这么晚来提车?”


    李长歌点点头。


    小美往店里一指:“等着你呢。”


    那辆墨绿色的猛士静静地停在店中央。


    灯光下,车身泛着乌黑的光。


    小美拍了拍车头:


    “油箱加满了,三百五十升。”


    “太阳能板调试好了,晒一天够你煮三天火锅。”


    “后座我给你加了个床垫,两米乘一米五——”


    她眨眨眼:“懂的都懂。”


    李长歌没理她,拉开车门,坐进驾驶室。


    方向盘很大,握在手里沉甸甸的。


    挡杆粗得像根手臂。


    他握住挡杆,挂档。


    “咔。”


    那声音,扎实,有力。


    发动。


    柴油机低沉地咆哮起来,像一头沉睡的巨兽被唤醒。


    整个车身都在微微颤抖。


    李长歌踩下油门。


    猛士缓缓驶出改装店。


    小美在后面喊:“李哥,开完记得停回来啊!”


    李长歌没回头。


    猛士驶入夜色。


    凌晨两点的杭城,街道空旷。


    红灯,他懒得等,直接闯过去。


    猛士的底盘高,视野开阔,坐在里面像坐在二楼。


    他看着那些停在路边的轿车,一辆一辆,像玩具车。


    他踩了一脚油门。


    “嗡——”


    发动机轰鸣,车速瞬间飙到一百二。


    窗外的街景飞速后退。


    李长歌握着方向盘,嘴角慢慢勾起一个弧度。


    前世末世第三年,他开着一辆破皮卡,被丧尸追着跑。


    那车漏油,没空调,方向盘抖得像拖拉机。


    现在——


    他拍了拍方向盘。


    这车,值。


    李长歌试车结束,准备回酒店睡觉。


    然而正在这个时候,他突然一阵心悸。


    那是危险来临时的本能反应。


    心悸的来源竟然是早已自己融合的空间本源果。


    一股自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凉意升腾而起。


    宿敌!


    两个字浮现在李长歌心头。


   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?


    这种宿命敌对的感觉仿佛来自某一个方向,


    李长歌眼神中爆发出冷意。


    前世有流传,


    越顶级的本源果能力有互斥。


    比如火系天生和水系天生互斥。


    而且异能潜力越大,排斥的力量越大。


    所谓一山不容二虎,就是这个意思。


    李长歌皱眉苦思,


    可是能和SSS级空间系互为排斥的能力是什么?


    循着方向,李长歌一脚油门踩下。


    无论什么,必须要去看一下。


    自己有重生的优势,


    如果能将危险扼杀在摇篮,那最好不过了。


    猛士掉头,循着方向往市中心金鼎开去。


    距离末世还有29小时三十分。


    金鼎夜总会门口,霓虹灯闪烁,人流如织。


    女人们穿着暴露的礼服,浓妆淡抹,露着大长腿,踩着细高跟,在灯光下像一群花枝招展的孔雀。


    男人们西装革履,腕表在灯光下闪光,搂着女人的腰,谈笑风生。


    柳如烟站在人群中,像一只误入孔雀群的白天鹅。


    她穿着一件青色的晚礼服,露肩设计,裙摆及地,勾勒出纤细的腰肢和玲珑的曲线。


    锁骨精致,脖颈修长,耳垂上戴着钻石耳钉,在灯光下一闪一闪。


    头发盘起来,露出光洁的额头。


    脸上化了淡妆——不是浓妆,是那种“我天生就这么美”的淡妆。


    整个人清纯、高贵、楚楚动人。


    和周围的浓妆艳抹格格不入。


    但她自己知道,她只是一件货物。


    夜风吹过,她打了个寒颤。


    昨晚刘飞看她的眼神,她太熟悉了。


    那是和吴友宏一样的眼神,是无数男人的眼神。


    她以为自己能掌控一切,能游走在这些男人之间。


    可现在,她连今晚要陪谁都不知道。


    刘飞站在她旁边,穿着一身花里胡哨的西装,脸上带着不耐烦的表情。


    他偶尔瞥一眼柳如烟,心里更火大了。


    昨晚他本来想霸王硬上弓,结果她跑了。


    现在倒好,这么清纯可人的极品处子,今晚就要被赵天豪那个王八蛋压在身下侮辱。


    他咬了咬牙。


    柳如烟小声问:“刘哥,今晚来的是谁啊?”


    刘飞头也不回:“别打听那么多。你只要知道今晚好好表现就行了。不该问的别问。”


    柳如烟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。


    她不傻。


    能让杭城顶级公子哥刘飞忌惮的人物,显然非同小可。


    她看了一眼金鼎门口。


    连金鼎的总经理范间一郎都站在一旁等候。


    那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穿着笔挺的西装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。


    平时高高在上的人物,现在却像个门童一样站在那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