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饰演封于修,女友神仙姐姐 > 第227章 演员的自我修养,都在为角色拼命!
    拍完第一天的戏,天已经黑透了。


    叶默在片场附近找了家开了二十多年的南京本地菜馆。


    门脸不大,老板兼厨师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大爷,看到哗哥进门的时候手里的炒勺差点掉进锅里。


    年轻的几个演员他不知道,四大天王还是知道的。


    不过老大爷并没有声张。


    爱星不追星!


    包间里坐了两桌。


    主创团队一桌,华哥、邓朝、陈贺和叶默一桌。


    菜还没上齐,邓朝已经把手边的啤酒开了。


    他给叶默倒了一杯,又给自己满上,举起来冲叶默比了比。


    “叶导,今天这顿饭不白吃。”


    叶默端着酒杯看着他。
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


    “意思就是,吃了你这顿饭,我就欠你一个人情,欠人情要还,所以我决定,在你的新电影里客串一个角色。”


    陈贺在旁边差点把茶水喷出来。


    “朝哥,你管这叫还人情?这叫蹭戏。”


    “蹭戏怎么了!我迈克尔杰克驴也是有名有姓的角色!你去网上搜搜,疯驴子剪辑合集播放量好几千万!评论区全是朝哥演技炸裂!我现在走在路上都有人喊我驴哥!”


    “那是夸你吗?”陈贺问。


    说归说,确实如此。


    一个客串角色能有这么高的流量,对他们这些明星来说,只有好处。


    “怎么不是夸!夸我演技好!你看叶默之前在《狂飙》里坑我剃寸头演囚犯,我当时觉得自己是来探班的,结果被拉去化妆间剃了头塞进监狱戏服里,拍完之后我想这角色能有多大火,结果呢?火炸了!”


    叶默放下酒杯。


    “朝哥,你当时跑路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。”


    “跑路归跑路!火了归火了!两码事!”


    众人闻言都笑了起来。


    华哥在旁边夹了块盐水鸭,慢条斯理地嚼完,才开口。


    “叶默,你以后拍戏要是需要我,说一声就行。”


    叶默转过头看着他。


    “哗哥,您认真的?”


    “我什么时候不认真过。”华哥把筷子搁在碗上:“不过有个条件。”


    “您说。”


    “别让我剃寸头。”


    包间里安静了一拍。


    大家脑海里都有画面感了。


    不敢想啊不敢想。


    “你让我剃我也不敢啊,粉丝不得把我给撕了?”叶默笑道。


    邓朝闻言不乐意了:“意思我没粉丝是吧!”


    全桌人笑成一团。


    菜上了一轮又一轮。


    邓朝又开了两瓶啤酒,陈贺已经开始跟张颂闻讨论《狂飙》里疯驴子和高启强到底谁更惨,华哥在旁边喝茶,偶尔插一句嘴。


    叶默端着杯子站起来。


    “说认真的,以后我拍戏,你们每个人都有角色,不是客套,是真的。”


    他看着邓朝。


    “朝哥,下次不是疯驴子,给你一个正经角色,有名字有台词有完整人物线的那种。”


    邓朝举着啤酒杯的手停在半空中。


    “你说的。”


    “我说的。”


    “那我可记住了,到时候你别反悔。”


    “不反悔。”


    叶默又看向华哥。


    没等他开口,华哥先摆了摆手。


    “你不用说,你的戏,我随叫随到。”


    叶默端起酒杯敬了一圈。


    没说谢谢。


    但他把杯子里的酒一口闷了。


    一周后。


    王传军第一场戏的余波没有散。


    相反,它变成了一根刺,扎进了《我不是药神》剧组每一个演员的心里。


    那天收工吃了饭之后。


    周壹围在酒店房间里坐了很长时间。


    他演曹斌,程勇前小舅子,警察,全片最“正常”的角色。


    正常人最难演,因为在病人面前,正常人的反应本身就是一种立场。


    他第二天联系了南京一个基层派出所,跟着值班民警出了好几天警,看他们怎么处理那些介于法理和人情之间的灰色地带。


    回来之后他跟叶默说,曹斌不是不想帮病人,他是警察,法律在他头顶。


    但每次他说“我也没办法”的时候,心里都有一把刀在割。


    谭灼找了钢管舞教练的时候,教练问她想学到什么程度。


    她说,学到能在钢管上挂住就行。


    教练说半个月差不多。


    第二天就开始练。


    腿上的淤青从脚踝一路铺到大腿外侧,膝盖软骨练到损伤骨折,拍摄结束了那些旧伤还留在身上,不过这是后话。


    同样章雨回到出租屋之后对着镜子站了一个小时。


    镜子里是一个三十六岁的男人要演一个二十出头、离家漂泊的患病少年。


    他把头发重新染了一遍,不是发型师染的,是自己买的染发剂,颜色枯黄,发根露出半厘米黑茬,不是精致的那种染法,是看上去很久没打理过的那种黄。


    他给叶默发消息,问黄毛老家能不能是贵州凯里。


    叶默回,为什么。


    他说,我研究过那边的口音,夹生普通话带一点点上扬的尾音,特别像在外地打工好几年没回家的年轻人。


    叶默回了三个字,没问题。


    他也是底层演员出身,而且加戏这种事情干过不止一次。


    给他一个机会。


    至于说后期,看效果好,那就剪入正片。


    效果差就算了。


    同样,老戏骨也在努力。


    杨新明在进组之前没见过英文。


    他在家里把英语老师请来,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啃。


    抱着录音机反复播放英语教师录的句子,睡觉前听、做饭时也跟着念。


    她备了一个笔记本,上面密密麻麻记着英文台词,音标用中文写在旁边,像小学生刚学认字的时候那样,一个字一个词地标注读音。


    又去了城里唯一一座有英文礼拜的教堂。


    站在后排观察那位头发花白的牧师,看他端着圣经时手掌展开的角度。


    看他念完一句经文之后看向教徒时嘴唇的闭合方式。


    跟了整整一周,那位牧师注意到他了。


    后来知道她是为了演一个牧师的角色来观察自己。


    他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我为你祈祷,愿你的表演能让更多人看到光。”


    一周后的片场,叶默坐在监视器前。


    张姐走过来,弯下腰压低声音。


    “你知道吗,这剧组的人跟疯了一样,周壹围昨天跟着派出所出警熬到半夜两点,今早没迟到,谭灼的钢管舞教练给我打电话,问你们剧组有没有医务组,章雨刚才在楼梯间坐了一上午没人敢去叫他。”


    叶默端起凉透的咖啡喝了一口。


    “所以呢?”


    “所以我真想掰开你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啥,找了这么一群为角色拼命的演员!”


    可不是嘛!


    在圈里面,能做到这一步的演员太少了。


    以前在香江的时候还可以看到。


    那个时候说的是为角色牺牲。


    而现在的市场。


    有些演员甚至手破了点皮都要大呼小叫,甚至停戏。


    在叶默这个剧组看不到,能看到的都是大家为了角色奋斗。


    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