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38岁吃软饭?我选择幼驯染 > 第五百七十章 绣春刀
    江城最豪华的婚礼会所,苏陌直接包了一星期用来筹备婚礼。


    会所坐落在江城东郊的半山腰,前身是民国时期一位军阀的别院,后来几经流转,被改造成了如今这座中西合璧的园林式会所。


    整个会所被装扮得喜气洋洋,红毯铺了近百米,会所经理亲自站在门口迎宾,脸上的笑纹深得能夹住蚊子。


    这可是包了三天的超级大客户,光服务费就够会所上下吃半年。


    入场处,刘杰支了张铺着红绸的长桌,上面摆着签到册、礼金簿和几盘喜糖。


    江序言站在他旁边,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。


    “老子这辈子都想不到会有给别人当服务员的一天,你说我这是造的什么孽?”


    方可端着两杯柠檬水走过来,递了一杯给江序言,清秀的脸上带着温和笑意:“之后等你结婚,让苏总给你当服务生,不是更有面子?”


    “有道理啊!”


    刘杰在旁边埋头整理签到册,闻言补了一嘴:“而且上次陌哥在朋友圈发了给我当伴郎的照片后,咱那个传媒公司直接来了几个大单,陌哥的格调就是咱公司最好的商业企划书啊。”


    时间一点点过去,签到册上写上了很多名字。


    刘杰看了眼表,起身活动了一下,说:“差不多了,该来的都到了,剩下的应该就是没时间来的。”


    “走吧,婚礼应该开始了,我还等着看陌哥和溪嫂喝交杯酒呢。”


    “老江,你说陌哥抛捧花的时候,会抛那个金捧花吗?”


    江序言看了他一眼,面无表情:“哥们想钱想疯了吧?两斤的东西扔起来你敢接?那玩意儿砸头上能当场开席。”


    刘杰理直气壮:“一百斤的水泥我搬不起来,但一百斤的人民币,我搬着还能健步如飞你信不?”


    “…有道理。”


    “走了走了,换衣服去!”刘杰搓了搓手,兴奋地往外走,“陌哥在服装上给我们准备了惊喜呢!我都好奇一上午了,问他死活不说,就说‘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’。”


    几人说说笑笑地走远了。


    这家宴会厅规格极高,苏陌作为超级VIP客户,会所对安保问题格外上心。


    正门、侧门、后门,每个入口都有专人把守,没有请柬绝对进不来。


    所以当会所门口出现一个牵着孩子的女人时,安保队长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。


    这个女人穿着一件剪裁极简却质感惊人的黑色长裙,脸上戴着一副墨镜,遮住了大半面容,但露出的下颌线条和唇形,漂亮得很有攻击性。


    而她手里牵着的那个小男孩,穿着黑色唐装,安安静静,一双黑眸好奇地打量着四周。


    侍者上前一步,态度恭敬:“女士,有什么我可以帮助您的吗?”


    林薇摘下墨镜,五官立体而精致,她递过一张请柬,声音清冽:“来参加婚礼。”


    侍者双手接过,仔细核对后,腰弯得更低了,手势引导:“请柬无误,婚礼已经开始,我带您入厅。”


    林薇摇摇头:“不用,我自己走。”


    侍者犹豫了一下,但见她气度不凡,又带着孩子,便没再坚持,退到一旁让开了路。


    林薇牵着林路在会所里慢慢走着。


    她本来只是打算带林路回国看看,自己来参加苏陌的婚礼就好,毕竟…毕竟什么呢?


    毕竟她和苏陌之间,早已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关系。


    但林路太过聪明,那双黑亮亮的眼睛,常常在她深夜对着手机里某张照片发呆时,安静地看过来。


    恐怕要不了多久,他就能猜到他爸爸去哪了。


    林薇也有私心,既然迟早瞒不住,不如带他来看看吧,只是远远地看一眼就好了。


    她低头看了一眼林路。


    小男孩穿着一身黑色唐装,立领,盘扣,袖口和衣摆处绣着暗银色的云纹,在灯光下若隐若现。


    虽然在美国长大,但因为林薇的坚持,林路的中文也说得不错,也像很多ABC那样,对遥远的东方故国有着天然的、刻在骨子里的向往。


    而这身唐装,就是他在旧金山唐人街一家老裁缝铺里一眼看中的。


    他喜欢这颜色,喜欢这上面的云纹,喜欢穿上它时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、像是找到了什么东西的感觉。


    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腰间挂着的一块银色配饰,是妈妈在他今年生日时郑重地交到他手里的。


    正是苏陌当年送给林薇的银月书签,林薇将它重新设计、加工,改造成了一枚适合佩戴的腰饰,挂在了儿子腰间。


    “这是妈妈最重要的东西,”林薇当时蹲下身,看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说,“现在交给你。你要好好保管。”


    林路感觉到妈妈的视线,仰头看她,问了句:“MOm, iS thiS yOUr friend''S Wedding?”


    林薇低头看着他,目光柔和,却用中文回答:“路路,我们回到了祖国,就要说祖国的语言。说中文。”


    林路眨了眨那双黑亮的眼睛,立刻切换成中文,虽然有点小磕绊,但发音很认真:“妈妈,这就是您朋友的婚礼吗?”


    “嗯。”


    林薇拉着他的手,走到刘杰刚才坐的那张签到桌旁,桌上还残留着一些没来得及收拾的签到用品。


    她将手里一直拎着的礼盒轻轻放在桌上。


    锦盒是深蓝色的绸缎面,四角用银线绣着祥云纹。她轻轻掀开盒盖,里面嵌着一枚胸针。


    胸针不大,但做工极其精巧。


    一颗罕见的老坑玻璃种帝王绿翡翠,被雕成一片梧桐叶的形状,叶脉清晰如真,边缘镶着一圈细碎的粉钻,在灯光下折射出深邃而莹润的光。


    这是她上个月在纽约佳士得拍卖会上以高价拍下的,据说是民国时期某位名媛的旧藏。


    价值连城这四个字,用在这枚胸针上,毫不为过。


    不过对她来说,这还好。


    之前把手里的股份折现卖给苏陌后,她的存款已经是天文数字。


    加上带娃这几年也没闲着,在硅谷东投一点,西投一点,回报率出人意料地可观。


    “小坏蛋,”林薇看着那枚胸针,喃喃自语,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这个用来当你新婚礼物,肯定够了吧…”


    她合上盒盖,把锦盒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正中间,然后拉着林路,朝正厅走去。


    正厅叫「栖梧厅」。


    取自“凤凰栖梧”的典故,是整个会所最大的宴会厅,层高近八米,无柱设计,空间开阔得能打羽毛球。


    因为是中式婚礼,现场的布置奢华到了极致。


    天花板上悬着数十盏红纱宫灯,暖红色的光洒下来,把整个厅堂映得如同洞房花烛夜。


    舞台更是讲究,背景是一整面手工雕刻的木质屏风,上面龙凤齐翔,每一片鳞羽都描了金粉,灯光一打,金光流动,像是真龙真凤要从屏风里飞出来。


    很多人不是不喜欢中式婚礼,而是真正的中式婚礼极尽奢华,是真的办不起。


    两家的家长已经坐在主位,苏洵和赵春华坐在左边,沈静坐在右边。


    鹿烨华不在,他这会儿在后台,等新娘上场的时候他要负责搀扶鹿溪走完这最后一段路。


    司仪是科班出身,声音洪亮而富有感染力,一开口就能听出专业功底。


    “吉时已到——!”


    “诸位宾朋,诸位亲友!今日,岁在癸卯,序属金秋!”


    “苏氏之子苏陌,鹿氏之女鹿溪,谨以三书六礼,明媒正娶,结为百年之好!”


    “两姓联姻,一堂缔约,良缘永结,匹配同称——!”


    “现在,请新郎入场——!”


    音乐响起。


    不是什么古典大气的编钟古乐,而是一段很有氛围感的流行乐前奏,低沉的鼓点,混着二胡的婉转和电吉他的清冽,是现代国风编曲。


    正门缓缓打开,全场安静了一瞬。


    然后苏洵第一个没绷住。


    他“唰”地坐直了身子,瞪着门口,“我去!陌崽整这一手竟然不带我一起?!”


    只见正门打开后,门外站着四个人。


    最中间的是苏陌,他穿了一身红色状元袍,头戴乌纱帽,袍身用金线绣着暗纹麒麟,领口和袖口是玄色镶边。


    但重点不是这个,重点是他胸前革带左侧,腰间斜挎着的那把绣春刀。


    刘杰、江序言、方可三人是清一色的黑色飞鱼服,腰挎绣春刀,头戴幞头帽。


    飞鱼服上的暗纹在灯光下若隐若现,鱼鳞状的海浪纹顺着衣摆延伸,与苏陌的状元袍遥相呼应。


    江序言站在苏陌身侧靠后的位置,嘴角已经快压不住了。


    这也他妈太爽了!


    谁知道他第一眼看到这身衣服和绣春刀时的心情!


    苏陌站在中间,像焦恩俊在节目里教的那样,人不动,眼神先动。


    他一开始是背对着众人,然后缓缓转过头来。


    乌纱帽的帽翅轻轻晃动,状元袍的朱红与绣春刀的黑金同时出现在他身上,不仅不突兀,还显得十分融洽。


    少年持刀,潇洒肆意。


    春日游,杏花吹满头,陌上谁家年少,足风流。


    摄影在台下,快门都快摁烂了,这个站位要是不出片,他回去就把相机挂闲鱼上卖了!


    苏陌右手散散搭在绣春刀柄上,一步一步朝舞台上走着。


    刘杰三人跟在他身后,绣春刀在腰侧轻轻晃动,刀柄上的铜件碰撞,发出细微而清脆的声响。


    这身飞鱼服和绣春刀都不是样子货,是苏陌找了专业匠人,用真正的手工锻打工艺制作,每一件都是实打实的真材实料。


    绣春刀的刀身也开了刃,虽然只是象征性地开了个浅口,但手感分量都是真刀的标准。


    苏陌走到舞台上,站定,乌纱帽下的眉眼被灯光映得柔和而清俊,他微微偏头,看了一眼台下。


    司仪清了清嗓子,继续念词:“新郎已至,接下来,有请新娘——”


    林薇站在二楼,正厅上方有一圈环形的二层走廊,原本是用于俯瞰整个宴会厅的观光设计,此刻灯光昏暗,正好藏身。


    她带着林路找到正厅后没有入席,而是在二楼找了个灯光照不到的地方,扶着栏杆往下看。


    这个位置视野极好,能看到整个舞台,能看到台下六十张圆桌上的觥筹交错,能看到苏陌穿着红色状元袍站在舞台上的样子。


    “还是和以前一样,喜欢出风头。”


    林薇喃喃道,带着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。


    她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,然后掏出手机对准苏陌的方向,拍了一张照片,这张应该是苏陌这辈子最重要的时刻。


    林薇嘴角弯了弯,将手机收好,就准备叫上林路,安静地离开。


    “路路,我们——”


    林薇看向自己身侧,刚才还站在那儿、穿着黑色唐装、腰间挂着银月配饰的小男孩没了。


    “路路?”


    林薇左右张望,但没有穿着黑色唐装的小豆丁。


    “我那么大的一个娃呢?!”